河源钓鱼台片区规划建设图_河源钓鱼台片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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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用地位于河源市中心城区的中部,北接老城区至南接明珠片区至创业二路、创业一路以及风光路,东至滨江大道 ,与高铁新城隔江相望,西至京九铁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19平方公里。
02功能定位
河源的城市客厅,集恐龙文化展示、商务办公、旅游服务、生态居住于一体的城市综合区。
03规划策略
(1)区域联动——统筹片区发展
(2)内外互通——增强区域联系
(3)核网渗透——构建生态骨架
(4)重塑名片——激发文旅活力
(5)增强核心——提升服务品质
04规划结构
衔接概念规划的思路,以生态居住为发展模式,以中华恐龙遗迹公园为发展核心,推进规划区旅游开发,整合规划区生态本底资源,强化规划区内外自然山水、景观廊道的有机串联,强化钓鱼台风光片区的空间景观特色,形成“一湖、两园、三轴、五组团”的规划结构。
05建设规模
(1)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范围内用地总面积为819.05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500.77公顷。
(2)人口规模:规划区居住面积地共206.85公顷。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74.33公顷,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06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区范围内总用地面积为819.0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508.20公顷,占城乡用地面积的62.05%;面积为310.85公顷,占城乡用地面积的37.95%。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特殊用地。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均为城市建设用地,用地面积为500.77公顷,占城乡用地面积的61.14%;特殊用地均为均使用地,用地面积为7.43公顷,占城乡用地面积的0.91%。
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和战略留白用地。水域用地面积为11.64公顷,占城乡用地面积的1.42%;农林用地面积为206.79公顷,占城乡用地面积的25.25%;战略留白用地面积为92.42公顷,占城乡用地面积的11.28%。
(1)居住用地面积206.85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41.31%。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56.66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1.31%。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31.31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6.25%。
(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136.74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7.31%。
(5)共用设施用地面积为2.46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49%。
(6)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66.75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3.33%。
07道路交通规则
本次规划在上层次规划主要骨架路网基础上,结合现状道路建设情况,形成“两横两纵”的道路骨架结构。
两横:即东西走向的双下路、迎客大桥。
两纵:即南北走向的河源大道,滨江大道。
主干路:规划区内主干道红线宽度范围为40-100米,河源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滨江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52米;双下路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桂山迎客大道道路红线宽度100米,钓鱼台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
次干路:规划区内次干路红线宽度范围为30-40米,其中创业三路和工业大道,铁路东支路,规划区内次干路红线宽度范围为15-30米。
08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区总人口规模为11.3万人,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为规范标准,将规划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区域统筹级、15分钟生活圈级、10分钟生活圈级、5分钟生活圈四个层级。本次规划按1个15分钟生活圈、6个10分钟生活圈和10个5分钟生活圈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1)行政办公设施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2.18公顷。其中,保留现状河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源城分局办公用地1处,新增规划派出所、街道级综合服务中心各1处。
(2)文化设施
规划文化活动中心2处,分别布置在河源大道两侧,用地面积共2.55公顷;结合居住用地规划配建文化活动站10处,建筑面积750㎡/处。
(3)教育科研设施
本次规划教育科研用地面积共40.22公顷,教育用地与居住用地结合紧密,并按照国家及广东省标准配置各级教育设施。
①特殊教育学校:保留钓鱼台风光片区北端现状特殊教育学校(源城区阳光学校),用地面积为0.76公顷。
②中小学:规划区内共计7所中小学学校,其中,初中和高中各1所、九年制学校2所、小学3所,总用地面积约39.46公顷。
③幼儿园:本规划保留现状双下村内金太阳幼儿园,新增规划幼儿园14所,规划区内共计15所幼儿园。
(4)体育设施
规划全民健身中心2处,分别布置在河源大道两侧,用地面积共1.93公顷;结合公园绿地规划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7处,用地面积2000㎡/处;结合公园绿地、居住用地规划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13处、用地面积800㎡/处。
(5)医疗卫生设施
本次规划的医疗卫生设施主要为综合医院、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在规划区南部、河源大道东侧,规划妇女儿童医疗中心(1000床)1所,用地面积为8.61公顷。另外结合居住用地规划配建2处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000㎡/处,规划配建13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270-600㎡/处。
(6)社会福利设施
在双下路南侧新增规划养老院1处,用地面积为1.17公顷;另外结合居住用地规划配建11处托儿所,建筑面积500-550㎡/处、
09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针对规划范围内自然生态环境特点和用地布局情况,形成“两带三心四廊多节点”的景观结构,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66.7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3.33%。其中公园绿地29.05公顷,防护绿地37.70公顷,公园绿地主要由规划区东北部的石峡公园,中华恐龙遗迹公园和城市生态廊道组成。
10共用设施规则
规划共用设施用地包括供应设施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和安全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2.46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0.49%。
供应设施用地包括供电用地、通信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56公顷。其中,供电用地总面积为1.17公顷,保留现状110kv风光变电站,位于迎客大道北侧,新增规划110kv变电站1座,位于规划区南部,铁路东路东侧;规划保留现状电信分局1处,新增规划邮政支局1处,通信用地总面积为0.39公顷。
环境设施用地包括3座垃圾转运站,迎客大道南侧2处、迎客大道北侧1处。总用地面积为0.57公顷。
安全设施用地包括1座消防站,位于规划区南部,铁路东路东侧,用地面积为0.3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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