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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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搜狐焦点讯】河源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出台,未来装配式建筑成主流!
为推动河源市建造方式创新,建筑产业化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发〔2017〕28号)和《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政策要求,合理确定河源市装配式建筑总体发展定位、目标,以商品住宅建设为重点、保障性住房为先导、政府投资项目和绿色建筑为切入点,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促进河源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规划范围及年限
(一)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河源市全市域,包括源城区、东源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和平县五县一区,总面积为1.5642万平方公里。
(二) 规划年限
本次专项规划期限为2018-2025年。其中:
近期:2018-2020年,
远期:2021-2025年。
(一) 总体目标
至2025年末,河源市中心城区(源城区、江东新区、东源县中心城区)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城区(东源县其他城区、连平县、和平县、紫金县、龙川县)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基本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 近期目标
夯实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实现由政府主导逐步过渡到以市场为主导,装配式建筑成为河源市主要建设模式之一。
到2020年末,河源市中心城区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河源市其他地区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着力打造不少于2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推动建成不超过5个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
省市重点项目、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城市综合体等项目全面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装配式项目应优先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省市重点项目、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全面采用工程总承包(EPC)。
技术目标:重点发展建筑的水平构件和竖向非承重构件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
(三) 远期目标
着力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基本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良好工作局面,装配式建筑成为河源市主要建设模式。
到2025年末,河源市中心城区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河源市其他地区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着力打造不少于5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成不超过6个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
省市重点项目、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城市综合体等项目全面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省市重点项目、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全面采用工程总承包(EPC)。
技术目标:合理有序推动建筑的竖向承重构件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
(四) 发展指标
结合河源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分别从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数量、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数量等给定相应的量化发展指标,并具体明确不同指标的属性情况。
表2-1 河源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指标
(注:中建二局广东建设基地为综合生产基地,包括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本次核算为两个生产基地,占用两个指标。)
(一)分区管控
结合河源市行政区划、功能组团划分等情况,本次专项规划将河源市划分为源城、江东、东源(中心城区、其他城区)、和平、龙川、紫金和连平等8个装配式建筑规划分区。同时,根据各区2012-2018年七年平均施工报建面积为数据基础,以发展目标为导向,兼顾行政部门的管理需求,从区域平衡的角度出发,合理测算各分区的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指标值。
表3-1 河源市装配式建筑规划分区指标表
(二)项目分类实施指引
根据河源市现行建筑行业分类、装配式建筑功能特点并对照不同用地性质分类,将河源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类型划分为四类:住宅项目、公共项目、工业项目和市政项目,分别给出相应的实施指引。
同时,装配式建筑的具体参数及设计方法尚应参照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进行深化设计,以提高建筑品质为目标,坚持全面、系统、特色、融合为引导,全面实现装配式建筑。
表3-2 建设项目类型分类指引划分表
表3-3 河源市装配式建筑分类实施指引一览表
(注:上述不同类型项目的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指标为所在分区的一般要求,重点推进片区内的建筑项目应参照相关要求执行。)
(一)重点推进片区确定
结合重点推进片区选取原则并与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衔接,本次专项规划共选取18个区域作为装配式建筑的重点推进片区,具体片区如下:
中心城区(7个):风光钓鱼台片区、高铁新城、临江工业园、高新区、龙岭工业园、盐田东源共建现代物流园、蝴蝶岭工业园(一、二、三期);
紫金分区(1个):紫城工业园;
龙川分区(4个):幸福组团、城北组团、陈屋径片区、高速路C出口;
和平分区(2个):福和产业转移园、商务中心;
连平分区(3个):新城片区、隆街物流园、三角生态工业园。
(二)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要求
本次规划重点推进片区内实施的居住、公建及工业等不同类型建筑项目,其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要求按所在规划分区同类型建筑项目的1.2倍确定,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要求保持不变,充分发挥重点推进片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表4-1 重点推进片区各类型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要求
(一)2019年年度实施计划要点
1) 制定和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扩大政策对不同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和建筑类型的受惠覆盖面,各部门协同落实相关激励措施。
2) 科学制定技术指南和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立项、规划、设计、部品部件材料生产、物流运输、施工、运营、维护、监理、检验和验收等监管体系及工程造价和定额体系。
3)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设计、生产、施工企业围绕装配式建筑的先进适用技术、工法工艺和产品开展科研攻关;支持协会加大实训基地的建设力度,重点培养关键工种的产业工人。
4) 各县区政府遴选合适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争取各开工建设1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项目,重点推广较高装配率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程度高的成套部品和技术,并积极开展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装配式建造试点工作。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
5) 以商品住宅建设为重点、保障性住房为先导、政府投资项目和绿色建筑为切入点,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6) 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2%以上,其他城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8%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20%以上。
(二) 2020年年度实施计划要点
1) 完善装配式建筑配套政策措施,推广工程总承包(EPC)建设模式和全过程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
2) 加强行业监管,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产业工人的培养机制,促进装配式建筑队伍发展;搭建装配式建筑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形成“互联网+现代建筑”的行政管理体系和科技创新机制。
3) 在居住建筑的基础上,将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拓展到符合建设规模要求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
4) 着力打造不少于2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推动建成不超过5个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
5) 由政府主导逐步过渡到以市场为主导,装配式建筑成为河源市主要建设模式之一,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他城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
(三) 2025年年度实施计划要点
1) 持续完善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工程建设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人才体系和管理体系。
2) 着力提高河源市装配式建筑的覆盖面,对符合要求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进行全面推广。
3) 着力打造不少于5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推动建成不超过6个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
4) 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良好工作局面,装配式建筑成为河源市主要建设模式,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城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50%以上。
表10-1 河源市各规划分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与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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