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教育局发布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网络上课

搜狐焦点河源站 2020-02-13 14: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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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搜狐焦点讯】河源教育局发布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网络上课。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为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导致延迟开学期间全市中小学教师有序开展工作,经研究,市教育局制订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河源市中小学教师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河源搜狐焦点讯】河源教育局发布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网络上课。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为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导致延迟开学期间全市中小学教师有序开展工作,经研究,市教育局制订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河源市中小学教师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源市教育局

2020年2月11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河源市中小学教师工作指引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导致延迟开学的情况,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全市中小学教师在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加强线上学习、教学教研和对学生线上教育辅导,提升自我教学素养,特制订本工作指引。

一、工作目标

在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春季正式开学前,全市中小学教师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教育资源,依托国家、省、市教育公共平台,结合各地、各校和教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线上学习、教学和教研,加强对学生线上学习的指导和辅导,提高教学教研水平,为正式开学后顺利实施教学、提高教学效率打好坚实基础,较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正常教学工作的影响,确保本学期的教学工作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

疫情防控期间春季开学前,中小学教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强化学习: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的相关知识和防控措施。

3.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如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材教法,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等专著、论文;中考和高考改革的政策、文件、专题文章;普通高中的新课标、新教材;以及本人任教学科教学改革方面的论述等等。

4.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

(二)线上教学。

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针对普通高中和初中毕业年级,各地各校在原定假期结束后,在保证全员参与和学习效果的前提下,可通过在线教学的方式讲授新课。学科教师要参照往年正常复习进度制订详细的教学计划和复习台账,系统规划复习内容,确保如期完成复习任务。

2.小学各年级、普通高中和初中毕业年级以外的其他年级原则上不讲授新课(开学后按照“零起点”实施教学)。要按照“五育并举”的原则,统筹规划各年级的教学内容。班主任和教师要结合各学段和学科特点,指导学生开展艺术、阅读、研究性学习、文艺科技创作等活动;引导督促学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作息,适当进行室内体育锻炼;加强用眼卫生,防止沉溺网络和电子游戏;向学生推荐名著、优秀书籍、文艺作品和电影电视作品,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提高审美鉴赏能力;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家务劳动,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3.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需要,选择有探究价值的问题或小课题,组织学生开展在线讨论、辩论和知识竞赛等活动。

4.根据各地各校现有条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选择可操作、能实现的教学方式开展教学。班主任和教师均可以班为单位建QQ群、微信群,将学案、课件、学习资料、试卷、上课录音、微课等在群里发送,师生线上互动交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网络上课。

(三)网络教研。

疫情防控期间教师须加强网络教研,提高教学能力和教育水平:

1.提前备课。教师要根据本学期的教学分工,提前备课。认真研读教材、查阅相关资料、研究教法,认真撰写学案、教案、制作课件、设计训练题等。

2.校本教研。教师以科组(备课组)为单位组建QQ群、微信群,开展线上教研活动。科组(备课组)长要适应线上教研新方式,加强组织和管理,带动本科组教师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开展教材教法研究、备课交流和资料分享,把线上教研的过程抓细、抓实。

3.课题研究。承担了省、市课题研究任务的教师,要围绕课题任务开展专著阅读和文献研究,撰写研究论文和分析报告等。学校还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校本课题并组织教师开展研究。

4.省、市“三名工作室”要根据实际调整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组织线下活动。要注重加强学员自主学习和研究的指导,加强网络教研、交流,督促学员开展名著阅读、课例研讨、课题研究等工作。

(四)线上辅导。

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教师要加强和改进对学生的线上辅导工作:

1.辅导内容。根据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和线上学习特点,辅导内容主要为以下几方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知识和心理问题,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科学习、学业发展以及学习方法,良好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学习习惯、文明礼仪养成等。

2.辅导方式。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主要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和电话,根据辅导对象和内容的实际需要,采取集体辅导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学习、生活、健康等进行辅导、督促和检查。

3.加强家校合作。班主任和教师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家长支持和配合,发挥家庭教育在疫情防控期间的重要作用,提高辅导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

1.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当前和本地、本校实际,研究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教师线上学习、教学和教研实施方案,做到“一县(区)一案,一校一案”。

2.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明确教师线上学习、教学、教研和辅导的目标、任务,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分别提出具体要求,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同时规定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以便教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二)坚守师德底线。

1.弘扬正能量。疫情防控期间,广大教师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2.强化纪律。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学生进行线下补课和辅导答疑等;不得参与校外培训机构任何时间、地点与形式的补课;不得动员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补课;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

3.严肃问责。一旦发现教师有上述违纪行为,要严肃问责,从严从重处理。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将师德教育作为疫情防控期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为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三)加强管理考评。

1.加强过程管理。各中小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情况和学校工作实际,发挥各科室(处室)的管理功能,加强教师线上学习、教学、教研和辅导的过程管理。

2.及时收集成果材料并进行考评。各中小学校根据工作部署,按时收集教师线上学习、教学、教研和辅导的成果材料,如教学计划、教案、教学设计、测练题、课件,读书札记、学习心得,研究论文、研究报告等,并根据教师上报的成果材料以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对教师进行考评。

3.组织线上评教。各中小学校可根据需要和本校实际,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形式,了解和评价教师线上教学和辅导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效果。

4.表彰激励。各中小学校要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对教师线上学习、教学、教研和辅导进行专项评估,对态度积极、成效显著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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